没有争吵。没有谁哭喊。没有谁突然站起来挽留对方。一切安静得近乎平淡。
家事法庭法官低头确认着最後的笔录内容,随後抬起头。
「关於离婚、未成年子nV的主要照顾、扶养费,以及父亲与子nV的会面交往方式,刚才所确认的内容,双方是否都同意?」
他们同意。
家事法庭法官:「既然双方都同意,以上内容就记载於调解笔录,作为本件调解成立之内容。」
她偷偷看向父亲。父亲没有看她。她又看向母亲。母亲也没有看她。
家事法庭法官继续宣读调解笔录中的内容:「两造所生未成年子nV谢炘恩之权利义务,由母亲单独行使及负担。」
听见自己的名字时,谢炘恩抬起头。
「未成年子nV谢炘恩之日常生活及主要照顾,由母亲负责,并由母亲与曾祖母共同维持其生活及就学所需。」
她不明白什麽叫做「行使权利义务」。也不明白为什麽自己明明就坐在这里,却好像突然变成了调解笔录里的一行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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